首页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 第一章 總綱 第二條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 第二條 第一章 總綱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必須負責將人民解放戰爭進行到底,解放中國全部領土,完成統一中國的事業。 第一條 目录 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