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 第一章 總綱 第八條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 第八條 第一章 總綱 第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均有保衛祖國、遵守法律,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應徵公役兵役和繳納賦稅的義務。 第七條 目录 第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