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经营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六、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经营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六、 六、 本通知下发后,信托投资公司从事新的证券投资,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的规定。 信托投资公司在本通知下发前已从事的证券投资业务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当于2004年12月31日前认真规范完毕。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各银监局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