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2003年) 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2003年) 1. 1. 根据本指导意见提出的条件,结合各地信用社具体经营状况,由各省(市)领导小组对本省(市)信用社进行分类排队,初步选定实施统一法人的对象。 (二)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