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1年) 十一、

十一、 第十一条修改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本办法规定提交的交易场所、设备和系统的安全性测试报告,原则上应当由第三方独立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