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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200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备忘录基于以下五项指导原则:

分业监管。按照有关法规加强监管,各司其责,提高监管资源的有效使用。

职责明确。各监管机构明确职责范围,依法监管,监管行为符合规范的要求。

合作有序。各机构按一定程序交流合作,有利于加强协调、增强合力,符合运转协调的要求。

规则透明。让社会和公众了解各机构的运作规则,有利于增强信心,加强监督,符合公正透明的要求。

讲求实效。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符合廉洁高效的要求。

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