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二章 机构设立 第五节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五节 第二章 机构设立 第五节 消费金融公司法人机构设立 第五十八条 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法人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五十九条 消费金融公司的出资人应当为中国境内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并分为主要出资人和一般出资人。主要出资人是指出资数额最多并且出资额不低于拟设消费金融公司全部股本30%的… 第六十条 金融机构作为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六十一条 非金融企业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六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作为消费金融公司的出资人: 第六十三条 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可以在消费金融公司章程中约定,在消费金融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当经营失败导致损失侵蚀资本时,及时补足资本金。 第六十四条 消费金融公司至少应当有1名具备5年以上消费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并且出资比例不低于拟设消费金融公司全部股本15%的出资人。 第六十五条 消费金融公司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第六十六条 筹建消费金融公司,应由主要出资人作为申请人向拟设地银监局提交申请,由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 第六十七条 消费金融公司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未能按期完成筹建的,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银监会和拟设地银监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延长期限不… 第六十八条 消费金融公司开业,应由主要出资人作为申请人向拟设地银监局提交申请,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并抄报银监会… 第六十九条 申请人应在收到开业核准文件并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