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第七节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七节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第七节 非银行金融机构 衍生产品交易资格 第一百六十五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分为基础类资格和普通类资格。 第一百六十六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百六十七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除符合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百六十八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许可程序适用本办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 目录 第一百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