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四章 机构终止 第二节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二节 第四章 机构终止 第二节 子公司终止 第一百四十四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境外全资附属或控股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财务公司境外子公司解散或破产的条件,参照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四十五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境外全资附属或控股金融机构解散或拟破产,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银监会提交申请,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