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二节 子公司变更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二节 子公司变更 第一百三十三条 金融租赁公司境内专业子公司变更名称,由专业子公司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地银监局提出申请,金融租赁公司境外专业子公司变更名称,由金融租赁公司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地银监局提出申请,银监分局或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银监局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并抄报上级监管机关。 第一百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