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暂行办法(2015年) 第二章 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暂行办法(2015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 银监会及派出机构按照“谁立项、谁组织、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开展现场检查。 第十三条 银监会负责统筹全系统现场检查工作,组织对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组织全系统重大专项检查、临时检查和稽核调查,对地方性法人机构的现场检查进行统筹和指导,对… 第十四条 各派出机构负责统筹辖内现场检查工作,组织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组织全辖专项检查、临时检查和稽核调查,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现场检查任务,对下级部门的现场检… 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银监会可对银监局或银监分局监管的机构、银监局可对辖内银监分局监管的机构直接开展现场检查。 第十六条 银监会现场检查部门负责现场检查的归口管理。银监会及派出机构承担现场检查职责的部门负责现场检查立项,组织实施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处理意见,评估被查机构整改情况,… 第十七条 银监会及派出机构应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沟通检查情况,依法共享检查信息,必要时可联合其他部门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业务领域的现场检查。 第十八条 银监会及派出机构在开展跨境现场检查时,应根据监管备忘录等合作协议的规定,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的沟通协作。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