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8年) 第二章 机构设立 第二节 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 第二十九条 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8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章 机构设立 第二节 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 第二十九条 外国银行将其在中国境内分行改制为由其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应当在收到开业批准文件后交回原外国银行分行的金融许可证,领取新的金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原外国银行分行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