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 七、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 七、 七、 严格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利益。参与证券化业务的相关银行要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做好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在向次级证券投资者披露基础资产信息时,应督促投资者按照相关约定做好重要客户信息的保密工作。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