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4年) 第四章 机构变更 第一节 法人机构变更 第六十六条 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4年) 第六十六条 第四章 机构变更 第一节 法人机构变更 第六十六条 上述变更事项,由下级监管机关受理、报上级监管机关决定的,自上级监管机关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由同一监管机关受理、审查并决定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