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4年) 第二章 法人机构设立 第一节 农村商业银行设立 第十二条 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4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法人机构设立 第一节 农村商业银行设立 第十二条 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并购重组高风险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一般不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0%,因特殊原因持股比例超过20%的,待并购后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进入良性状态后,其持股比例应有计划逐步减持至20%。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