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4年) 第六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 第六节 申请开办其他业务 第九十八条 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4年) 第九十八条 第六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 第六节 申请开办其他业务 第九十八条 本章业务事项,由下级监管机关受理、报上级监管机关决定的,自上级监管机关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由同一监管机关受理、审查并决定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九十七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