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2017年) 六、 强化责任追究 (二) 中国银监会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2017年) (二) 六、 强化责任追究 (二) 加强监管行为再监督。各级监管部门应切实加强监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督管理。对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应进行责任追究。对存在应当行政处罚而不予行政处罚、应当移送而未移送、协助调查不尽职、严重违反行政处罚程序、擅自改变处罚决定的种类和幅度的,应给予行政处分。 (一)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