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7年)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第二节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7年) 第二节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第二节 募集发行债务、资本补充工具 第六十四条 中资商业银行募集次级定期债务、发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金融债及依法须经银监会许可的其他债务、资本补充工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六十五条 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募集次级定期债务、申请发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或金融债及其他债务、资本补充工具,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