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2016年) 5. 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 实施和监测 (一) 试点省(市)银监局应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各级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的有关政策,因地制宜制定辖内试点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向监管部门报送试点方案。 中国银监会、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2016年) 试点省(市)银监局制定的投贷联动具体实施方案及辖内试点机构试点方案应按照《银监会机关监管运行操作规程(试行)》(银监发〔2015〕6号)要求报送银监会备案。新设投资功能子公司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按照行政许可程序报批,审批机关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涉及新设行政许可的,依法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程序。 5. 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 实施和监测 (一) 试点省(市)银监局应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各级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的有关政策,因地制宜制定辖内试点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向监管部门报送试点方案。 试点省(市)银监局制定的投贷联动具体实施方案及辖内试点机构试点方案应按照《银监会机关监管运行操作规程(试行)》(银监发〔2015〕6号)要求报送银监会备案。新设投资功能子公司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按照行政许可程序报批,审批机关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涉及新设行政许可的,依法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程序。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