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2016年) 5. 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 中国银监会、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2016年) 五、 5. 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 实施和监测 (一) 试点省(市)银监局应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各级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的有关政策,因地制宜制定辖内试点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试点银行业金融… 试点省(市)银监局制定的投贷联动具体实施方案及辖内试点机构试点方案应按照《银监会机关监管运行操作规程(试行)》(银监发〔2015〕6号)要求报送银监会备案。新设… (二) 银监局应当加强试点情况监测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持续监测试点机构投贷联动业务运行情况和风险状况,并按季报送银监会。 (三) 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试点工作成效,按程序报批后,适时扩大试点机构、地区范围,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四) 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其他外部投资公司开展的投贷联动业务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附件: 第一批试点地区和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 (十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