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八条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拟被处罚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拟被处罚当事人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

拟作出处罚的理由、依据;

拟作出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

拟作出处罚决定的机构名称、印章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