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应当请立案调查部门书面说明或者退回补充调查:

违法事实不清的;

证据不足或不符合要求的;

责任主体认定不清的;

调查取证程序违法的;

处罚建议不明确或明显不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