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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派出机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202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银保监会对银保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情况进行监督。对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的,予以表扬。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存在问题的,要求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