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2019年) 五、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2019年) 五、 五、 商业银行发行结构性存款应当具备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结构性存款挂钩的衍生产品交易应当严格遵守《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衍生产品交易的相关规定: (一) 按照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具有真实的交易对手和交易行为; (二) 纳入全行衍生产品管理框架,严格执行相关业务授权、人员管理、交易平盘、限额管理、应急计划和压力测试等风险管控措施; (三) 足额计提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资本;从事非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其标准法下市场风险资本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的3%; (四) 衍生产品交易形成的资产余额应当纳入杠杆率指标分母(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计算; (五) 合理评估衍生产品交易所带来的潜在流动性需求,纳入现金流测算和分析;将衍生产品交易纳入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等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相应项… (六)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其他相关规定。 引用法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2018)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