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年) 一、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年) 一、 一、 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 (一) 调整产品审批备案范围。原保监会《关于实施〈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43号)规定,机动车辆保险、1年期以上信用… (二) 实施产品分类监管和属地监管。使用示范产品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以下简称“两类产品”)由银保监会负责备案并监管;其他产品由属地银保监… (三) 进一步明确产品监管职责。银保监会负责研究制定产品监管政策、制度规则、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国性的产品非现场检查,以及两类产品的备案和监管等。银保监局负责具体组织实… (四) 强化产品退出机制。对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保险原理、违背公序良俗、噱头炒作、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危及公司…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