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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年) 十九、

十九、 上述事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4〕38号)同时废止。

2019年6月19日

(此件请各银保监局转发至辖内信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