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年) 3. 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信用增级方式。 十四、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年) 十四、 3. 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信用增级方式。 十四、 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保险机构和信托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向银保监会指定的信息登记平台报送信息,对于未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十三、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