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十、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十、 十、 保险机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参与证券出借业务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出借证券应纳入保险资金运用大类资产比例管理,出借期限超过20个交易日的证券不得纳入流动性监测比例计算。 九、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