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9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农村商业银行的筹建申请,由地市级派出机构或所在城市省级派出机构受理,省级派出机构审查并决定,事后报告银保监会。决定机关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