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21年) 十三、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21年) 十三、 十三、 删去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等三个文件中《债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银保监办发〔2020〕85号)第八条关于外部信用评级有关要求。将第八条修改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应当开展尽职调查和可行性研究,科学设定交易结构,充分评估相关风险,严格履行各项程序,独立开展评审和决策,并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对设立债权投资计划的合法合规性作出明确判断和结论。” 引用法条 债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2020) 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2020) 十二、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