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 五、

五、 保险机构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可以运用自有资金和与投资资产期限相匹配的责任准备金。

本条所称自有资金,指保险机构本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及其他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