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信访工作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国银保监会信访工作办法(2020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各级机构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