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2001年)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机制。中央财政设立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年度中央财政预算,用于中央有关部门开展防治工作和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地方财政要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和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和境外援助,多渠道募集资金。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机制。中央财政设立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年度中央财政预算,用于中央有关部门开展防治工作和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地方财政要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和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和境外援助,多渠道募集资金。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注:《行动计划》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