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评审与表彰 第二十六条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评审与表彰 第二十六条 与异议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评选表彰委员会进行异议调查。 必要时,评选表彰委员会可以组织与前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无利害关系的专家进行异议调查。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