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评审与表彰 第十九条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评审与表彰 第十九条 评审分委员会应当组织成立材料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投票产生中国质量奖候选名单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候选名单,送评选表彰委员会。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