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监督 第三十条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监督 第三十条 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应当主动申明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参与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有关机构和人员,应当保守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