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监会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2018年)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2018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咨询委员会由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包括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的权威专家、知名企业家、资深投资专家组成。 咨询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