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三)

(三) 鼓励业务创新

支持和鼓励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和行业责任,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中介服务,同时加强创新创业公司债理论研究和业务创新。包括但不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