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监会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2023年) 二、 主要制度安排 (四) 中国证监会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2023年) (四) 二、 主要制度安排 (四) 转板保荐。提出转板申请的北交所上市公司,按照上交所、深交所有关规定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上市保荐人。鉴于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时,已经保荐机构核查,并在上市后接受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对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的保荐要求和程序可以适当调整完善。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