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202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调查部门实施本措施,应当制作《限制/解除限制证券买卖申请书》,经法律部门审核,报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