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2007年) 第十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2007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限制期限届满前,需解除限制证券买卖措施的,经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予以解除。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