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1999年) 第三章 委员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1999年) 第九条 第三章 委员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发审委委员的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审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的资格、条件等,审核证券经营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为股票发行所编制和出具的有关材料及意见书,审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部门对股票发行申请的初审报告。 第三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