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2017年) 第四章 发审委会议 第二节 普通程序 第三十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2017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发审委会议 第二节 普通程序 第三十条 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发审委委员为7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为未通过。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