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2006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发审委会议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发审委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发审委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没有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