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2020年) 第六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202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有下列特征之一的,视为重要证据: 对案件调查有重大影响的; 对案件定性有关键作用的; 不可替代或者具有唯一性的; 其他重要证据。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