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202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有下列特征之一的,视为重要证据:

对案件调查有重大影响的;

对案件定性有关键作用的;

不可替代或者具有唯一性的;

其他重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