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2011年)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2011年) 第二条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冻结、查封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重要证据。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