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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50号(2014年) 二、

二、 对于《决定》中取消的涉及我会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见附件2),自《决定》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再受理当事人提起的有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