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9号(2013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49 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核准、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导致证券持有人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核准等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