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则(2014年) 第一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则(201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期货信访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证券期货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传真、电话、走访、互联网等形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反映情况,… 第三条 证券期货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深入调查研究,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各负其责的信访工作机制,实行信访监督工作制度,依法处理信访事项。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在办公场所或者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其通信地址、网址、信访电话、传真号码、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 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统一的信访信息办公系统,加强内部信访信息交流,提高办理效率。同时,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