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4年修订)(2014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证监会公告〔2011〕40号)同时废止。